第291章 救护车呼啸而至,她临终一句“我后悔了”:1993武汉谜案(2 / 2)
玉娟一听瞪大双眼:“什么?撞了人就想溜?没这么便宜!”
“我先回去,地址留给你,过几天一定再来。”庄杰急忙解释。
后来进屋的几个建筑队工友也觉得她有些过分,但谁也劝不动,只得摇头离开。
“那你说咋办?”庄杰无可奈何。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要赔我一百天的工钱和饭钱,还有……”
庄杰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你也太不讲理了!要不咱们找政府解决,该赔多少我认。”
“我走不动。”玉娟冷冷一句,别过头去再也不吭声。
庄杰又急又气,眼泪直往下掉。
“谈判”破裂了。庄杰不知该如何是好,他感到眼前已无路可走。
在很多人看来,这或许不是什么大事,但对这个从小在乡村长大的青年来说,却实实在在地成了一道无法解脱的困局。
这里有必要补叙两处细节:
据建筑队多名目击者证实,庄杰不在时,玉娟行动自如,又走又跳;可只要庄杰一出现,她便立刻跛足呻吟。
事后法医尸检也确认:死者玉娟的脚面仅有一道黄色印痕,骨骼与肌肉均无异常。
一位好心的老师傅私下提醒庄杰,最好找交通队处理。当晚,庄杰一一拜访包工头,请他们转告玉娟,次日一早去交通队。玉娟勉强同意,庄杰这才稍稍安心。
1993年5月27日,天亮了。庄杰满怀希望地找到两位包工头,盼他们同去交通队。
可两人深知玉娟“不好惹”,更忌惮她那位同样强势的母亲,便借口检查工地进度,先后溜走。庄杰坐立不安地等到九点,实在心急,只好独自去找玉娟。
玉娟正悠闲地躺在床上看书。
“大姐,咱们去交通队吧?”他小心翼翼地问。
“今天不去了。”
“为啥?不是说好了吗?”
“脚疼。”
“我用车推你去。”
“说不去就不去!”玉娟头也不抬。母亲曾嘱咐她,女孩子出门就要厉害些,不然会受欺负。更何况,这次是她“占理”。
玉娟的态度彻底激怒了庄杰。一股热血猛地涌上头顶,连日来的委屈、焦虑、愤怒在他脑中翻腾。他嘴唇颤抖,却只迸出一句粗吼:“你…你太欺负人了!”
玉娟抬眼,傲慢地回敬:“你给我出去。”
庄杰全身如火灼烧,他猛推了她一把。玉娟借势高声嚎叫起来。庄杰顺手拾起一根木棍,朝床上的玉娟击去。
第一棍打破她的额头,玉娟起身与他厮打。庄杰此时已完全失去理智,他抡起木棍,不顾一切地向她头部猛击。
连日来的怨气全都凝聚在棍端……渐渐地,玉娟撕扯的手松开了,叫喊声微弱下去。她仰倒在床,身下漫开一片血泊。
庄杰是在逐渐冷静下来后才停手的。看清眼前的一切,他吓出一身冷汗。他扔下木棍,奔出门外,一路打听跑向当地派出所。而玉娟则被众人抬上一辆军车,火速送往附近医院。
玉娟死了。庄杰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法庭在充分考虑这起恶性案件的具体情节后,判处其严厉而适当的刑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当审判长宣读判决时,他哭了,泣不成声。是感谢政府给予生的机会?还是悔恨自己犯下的罪?
他应当明白:法律既保护公民权益,也是打击犯罪的手段。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智。
冲动之下,往往酿成盲目之举,一旦失控,便是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犯罪。
玉娟不幸惨死,是这起凶案的受害者。但她的死,留给世人的思索却更为深远。
中华民族素以文明礼仪着称于世。人与人之间,礼仪、谦让与容忍,常能化干戈为玉帛。
这可谓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惜在玉娟身上,这种美德显得如此匮乏。她的“厉害”,实则是蛮横,最终葬送了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