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六章多年夫妻终分道(2 / 2)
丁向北不愿意忍了。
丁始君看着眼前哭肿了眼睛的妇人,心中叹气,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劝说她停止哭泣,裴筱晴不停的咒骂着,口口声声都是丁向北如何无情无义,有了钱就要抛妻弃女,要养别人的儿子云云。
丁始君并不想听这些,然而说这些话的是她母亲,她只能听着。
“君君,妈妈只有你了!你爸爸不要我们了……”裴筱晴哭着说。
丁始君叹了口气:“妈,爸爸没有不要我们。”他只是不要你了……
“你不要替他说话!他那个没良心的,骗了我啊!我现在工作也没了,什么都没了……”裴筱晴完全听不进女儿的话。
丁始君不再开口了,她发现母亲只是想找个人骂骂父亲,出出气就好,如同过去一样,只是以往她可以直接骂父亲,现在只能找女儿了……
回想起上一世,结婚前夕,她接到母亲痛哭着打来的电话,也是这般把父亲痛骂一顿,最后则是一句妈妈以后就只能靠你了……并在之后理所当然的要走了她一半工资,这也是秦家嫌她贴补娘家的罪状之一。上辈子这样了一遭之后,如今的丁始君从感情上到理智上都不敢对母亲有太多的奢望。
她原以为只要父母不离婚,母亲就不会变成这样,然而事实上,这一世父母反而更早的准备离异,唯一不同的只是,她还未成年,裴筱晴无法要求女儿养自己而已。
前世,丁向北几乎是净身出户,白公市的房子,夫妻多年的存款,买下的证券都留给了妻子。而这一世,除了这些,丁向北还有多处房产,因此裴筱晴原以为离婚会得到一大笔财产,想想自己倒也不亏,于是在骂够了之后,果断同意了离婚。
因此等到律师出示丁向北只有一套住房,愿意付出买房价的50%做为财产分割款的时候,裴筱晴是不肯相信的。
“你们瞎说!骗人!他明明说过他在XX区还有XX区买了三套房子!”裴筱晴愤然道。
律师有些无奈的解释:“裴女士,您说的那三套房子,是丁先生购房后赠予女儿的,也就是说这三套房子是属于您女儿的,而不是他的,所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丁向北你阴我!”
这一次裴筱晴连女儿也一起恨上了,她签了离婚协议,拿了半套房子的钱便匆匆离开了上海。
丁始君不知道母亲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