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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章 火契重立,律印封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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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钟三十六响,声传九门。

宫阙上薄霜未化,宫人燃起晨火,青烟袅袅升腾,在天光未明的紫阙间缭绕如雾。

宁凡披玄衣出殿。身后随侍的内官皆低首,不敢出声。

政务殿外,文武百官已列。御史台、吏部、刑部、礼部诸臣跪于丹陛之下,锦袍拖地,寒风卷起袍角,露出冰冷的石阶。

宁凡登阶而上,目光缓缓掠过群臣。

这一刻,宫廷寂若死水。

“律印已成,可封乎?”

沈彦出列,捧上赤金之匣。

那匣形制古朴,封口以龙漆金钉,中央镂刻“火契”二字。

当盖启时,一道光从中折射而出,如火,却不灼。

——

数月前,宁凡命礼部与御史台合修《新律纲要》,废旧章,去冗例,取实法。

凡涉田制、兵饷、漕运、官选、民籍、刑律者,皆纳入此典。

更以“火契”为象,寓意:以火炼旧,以律为新。

此“火契”并非实物,而是象征“君不独断,法代人言”的国本。

宁凡站于殿阶之上,缓声而语:

“昔者以德驭民,民信其德而忘法;后以刑驭众,众惧其刑而忘义。今朕立此契,愿以法为火,以火为心,燃国不燃人。”

他语声不高,却层层回荡,压过风声与钟鸣。

群臣齐声应:“吾皇圣明!”

但声音里,敬畏多于喜悦。

——

内侍奉上“国律玺”。

那印由玄铁铸,底镌“律存于火”五字。

宁凡抬手,缓缓按下。

朱砂洇开,火契之章,正式封国。

自此,国法不由君心改易,律典生效,凡帝令若违律,可由御史纠驳。

百年帝制,从此裂开一道新的缝隙——也是光透进的缝隙。

——

朝会散后,群臣分列于丹陛两侧,低声议论。

刑部尚书赵衡叹道:“此法立后,君权自限。往后圣旨需经律印,不复当言即行。”

沈彦淡声答:“天子自缚,不是为弱己,而是为固世。”

赵衡冷笑:“世若固,臣何为?”

沈彦回望他一眼:“为民。”

——

夜。

御书房烛火微暗。宁凡独坐,案前摊着《新律纲要》。

他一页页翻过,指尖掠过那些墨痕。每一页上都有御史、工部、法官的字迹。

“法可断事,不可断情。”他低声念着,神情微沉。

“若法能明情,则世无冤;若情可胜法,则世无序。”

他长叹,抬头望向窗外的星河。

窗外风起,吹动案上未干的朱砂,印痕如燃。

那正是他亲手盖下的“火契”印。

一印下去,半个王朝的旧骨便此碎裂。

——

三日后,朝堂震动。

御史台以“新律”裁定,削三部旧例官八人,罢权相二员,充军流放者无数。

民间传言:自律印封国,朝廷无私。

但朝中暗流涌动。

旧臣议事于私阁,低声交谈。

“此律若行,三省权尽归中枢,诸藩何立?”

“皇上此意,不止律法,而是以法锁权。”

“若锁久了,天也要裂。”

——

同夜。

宁凡召沈彦、李策入殿。

灯火长明,殿中香气沉沉。

宁凡指向地图,道:“律立则国清,然清后必虚。虚则生乱。诸藩旧权既削,朕需立新制,以守法而不滞权。”

沈彦拱手:“陛下欲立何制?”

宁凡言简意赅:“设‘审议院’,以律官、文士、民吏各选三十人,凡国法、征税、刑章、田制之事,皆先议于院,再上于朝。此为‘民议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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