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 火契重立,律印封国(1 / 2)
晨钟三十六响,声传九门。
宫阙上薄霜未化,宫人燃起晨火,青烟袅袅升腾,在天光未明的紫阙间缭绕如雾。
宁凡披玄衣出殿。身后随侍的内官皆低首,不敢出声。
政务殿外,文武百官已列。御史台、吏部、刑部、礼部诸臣跪于丹陛之下,锦袍拖地,寒风卷起袍角,露出冰冷的石阶。
宁凡登阶而上,目光缓缓掠过群臣。
这一刻,宫廷寂若死水。
“律印已成,可封乎?”
沈彦出列,捧上赤金之匣。
那匣形制古朴,封口以龙漆金钉,中央镂刻“火契”二字。
当盖启时,一道光从中折射而出,如火,却不灼。
——
数月前,宁凡命礼部与御史台合修《新律纲要》,废旧章,去冗例,取实法。
凡涉田制、兵饷、漕运、官选、民籍、刑律者,皆纳入此典。
更以“火契”为象,寓意:以火炼旧,以律为新。
此“火契”并非实物,而是象征“君不独断,法代人言”的国本。
宁凡站于殿阶之上,缓声而语:
“昔者以德驭民,民信其德而忘法;后以刑驭众,众惧其刑而忘义。今朕立此契,愿以法为火,以火为心,燃国不燃人。”
他语声不高,却层层回荡,压过风声与钟鸣。
群臣齐声应:“吾皇圣明!”
但声音里,敬畏多于喜悦。
——
内侍奉上“国律玺”。
那印由玄铁铸,底镌“律存于火”五字。
宁凡抬手,缓缓按下。
朱砂洇开,火契之章,正式封国。
自此,国法不由君心改易,律典生效,凡帝令若违律,可由御史纠驳。
百年帝制,从此裂开一道新的缝隙——也是光透进的缝隙。
——
朝会散后,群臣分列于丹陛两侧,低声议论。
刑部尚书赵衡叹道:“此法立后,君权自限。往后圣旨需经律印,不复当言即行。”
沈彦淡声答:“天子自缚,不是为弱己,而是为固世。”
赵衡冷笑:“世若固,臣何为?”
沈彦回望他一眼:“为民。”
——
夜。
御书房烛火微暗。宁凡独坐,案前摊着《新律纲要》。
他一页页翻过,指尖掠过那些墨痕。每一页上都有御史、工部、法官的字迹。
“法可断事,不可断情。”他低声念着,神情微沉。
“若法能明情,则世无冤;若情可胜法,则世无序。”
他长叹,抬头望向窗外的星河。
窗外风起,吹动案上未干的朱砂,印痕如燃。
那正是他亲手盖下的“火契”印。
一印下去,半个王朝的旧骨便此碎裂。
——
三日后,朝堂震动。
御史台以“新律”裁定,削三部旧例官八人,罢权相二员,充军流放者无数。
民间传言:自律印封国,朝廷无私。
但朝中暗流涌动。
旧臣议事于私阁,低声交谈。
“此律若行,三省权尽归中枢,诸藩何立?”
“皇上此意,不止律法,而是以法锁权。”
“若锁久了,天也要裂。”
——
同夜。
宁凡召沈彦、李策入殿。
灯火长明,殿中香气沉沉。
宁凡指向地图,道:“律立则国清,然清后必虚。虚则生乱。诸藩旧权既削,朕需立新制,以守法而不滞权。”
沈彦拱手:“陛下欲立何制?”
宁凡言简意赅:“设‘审议院’,以律官、文士、民吏各选三十人,凡国法、征税、刑章、田制之事,皆先议于院,再上于朝。此为‘民议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