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狼王(2 / 2)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且我相信天雄不会有事的。”
沈新跟着俩人往外走,然后说自己的分析:“其他警犬,会从小做社会性适应训练。”
“但那种训练只是让他们适应嘈杂的环境,不会去训练他们自主觅食的能力。”
“可天雄不一样,他是我从流浪犬中挑选出来的成年犬,他们本身就在社会上流浪多年,懂得如何求生。”
像城市里的流浪犬,不光会翻垃圾桶,也会捕捉老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
他们会察言观色,会趋吉避凶,懂得如何生存。
不懂这些的,早就已经被淘汰。
“草原上物产丰富,所以我觉得问题不大。”
张其峰听的不住点头。
旁边廖磊激动道:“那也就是说,天雄没事?”
这几天,廖磊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才把天雄弄丢了,一直很自责。
沈新笑着点头,跟着几人上车。
一辆饱经风霜的越野车。
沈新嘴上是这么说,可心底却不乐观。
天雄是流浪过,有足够的生存能力,但流浪犬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尤其是被收归,驯养成警犬之后。
那就是天雄信任人类。
他和野生动物不一样,害怕人,见到人会躲。
天雄见到人不会躲,甚至于在饿了之后,会主动的寻求人类帮助。
草原上人是少,但不是没有。
丢了好几天,拉克申他们肯定发动了力量,大范围的去寻找。
结果没找到,这值得深思原因。
所以这次过来,沈新其实在心底深处做好了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
回顾事情经过。
拉克申孤身一人,但手里有枪,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够对付狼的经验。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弹匣,愣是没打中狼,不是他枪法烂,而是这头狼战斗经验丰富。
它把拉克申逼到了绝境。
所以沈新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是一头狼王。
因为袭击拉克申的是一群狼。
独狼是真正的独行,能集群,那就是群狼。
群狼必然有狼王。
袭击拉克申的应该就是。
而天雄和狼王搏杀,他固然戴了头盔,算是一个优势,可沈新觉得他肯定还是打不过。
沈新推测,这次搏杀,输的肯定是天雄。
如果他赢了,他会自己返回到拉克申身边,守护拉克申。
但他没有。
沈新觉得他可能是搏杀过程中发现打不过,选择了逃离,想把这头狼引开。
拉克申昏迷,这头狼或许以为他死了,选择了去追击天雄。
而且这头狼袭击拉克申的行为就足够反常。
人类的活动范围大,狼又那么聪明,肯定知道人类不好惹。
尤其是拿枪的。
对枪没有敬畏的动物,早就死了。
那这头狼还尾随拉克申,突然发起袭击,沈新有一个推测。
可能是报复。
拉克申开枪击毙了一头狼。
这头被打死的狼,或许是袭击拉克申这头狼的伴侣。
所以它才选择报复。
见拉克申昏迷不醒,以为死定了,又把报复的目标放在了天雄身上。
开始追杀天雄。
智能头盔在很远的地方被找到,就是证明。
一犬一狼,肯定不断的搏杀,拼到连头盔带子都被强行扯开。
而狼这种动物,他们盯上的目标,至死不休。
天雄能否在这种追杀下存活,真的难说。
因此沈新过来,一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
其次就是死要见尸,一条奉献过,救过人的警犬,总不能曝尸荒野吧。
别看来到呼尔干不过一个月,天雄干的真不错。
边境巡查,帮助牧民寻找丢失牲畜,追捕嫌疑人,拉克申没少跟自己夸天雄能力出色,工作能力一流。
等沈新回过神来,汽车已经开出了城市。
沿着一条笔直延伸到天际的公路,一头往西北方扎了过去。
天空低垂,阴云徘徊。
这几天没什么好天气,阴天居多。
一眼望过去,还是蔓延没有边界的茫茫草原。
不是水草最丰盛的时刻,黄绿黄绿的,但这种一览无遗的旷野,依旧令人心胸开阔。
沈新是第一次来到草原,忍不住打开车窗,任由冷风打在脸上。
真的是打。
五月初草原上还有大风天,没有遮挡的风就跟刀子一样,割的人皮肤生疼。
远远的,还能看见零星散落在大地上的蒙古包和毡房,面积惊人的羊圈,圈着不知道多少羊。
俨然就是古诗里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真实写照。
天魁同样探出头,任由大风把自己毛发吹的一边倒。
他眼底满是向往。
漫山遍野的草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奔跑。
这时,天魁突然冲天空叫唤了几声。
沈新抬头一看,就见空中呼啸着飞过一头大鸟。
飞的不低,张开翅膀,愣是有那么一点儿遮天盖地的气势。
开车的张其峰低头通过前档看了一眼,振奋道:“是金雕,好兆头啊。”
在草原上,金雕象征着勇气和自由,更是好运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