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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战士暴喝一声,火焰般的斗气焚上身躯,在漆黑的巨斧上涂抹了一层凄艳的血红。
刀飞剑舞,肉与铁交响,森寒的白霜凝结成束,在翻涌的血液中迸射纵横,带起无数清冷却晶莹剔透的白刃残像,在空中留下清晰的痕迹,如同一串流淌着的冰雪棱刺,穿过纷飞的艳红浓浆,却不沾染一丝血色。
血肉在燃烧,幽魂在哭泣,这些怀揣着各种与理想、踏过很多土地的灵魂们终于化为最轻盈的烟雾,飘飘荡荡地与他们曾经的猎物纠缠着升向星云的彼端。
他们留在世上的残躯,便沦为了一段华丽舞曲的伴奏,以凄艳的鲜红衬托出当中飞舞的那道剑气的冰清玉洁。
藏身在后的弓箭手拼命抑制住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以他所能做到的最轻盈的脚步悄悄往后移去。他见惯了火焰与钢铁演奏的残暴血腥,此刻的情景更可称为他生命中眩丽的美景之一,然而他却初次感觉到了如此的惶恐与无助。
如寒霜凝成般的剑气停止了舞动,弓箭手的心脏也触及了绝望的深渊。血珠在眼前滑落,将视野染成晕红。在阵阵如触电般的酥麻感觉中,他体会不到痛苦。鸟鸣,草动,风声,都像被一层渐厚的膜隔开,离他远去。现世似镜片碎裂,融入黑暗之中,了无痕迹。
林枫面色微微白,将双手笼在袖中,绕过地上无数块被无匹的剑气切碎割裂的身体,小心地走回马车旁边。
泰姆不知何时已经停止了工作,站直身体注视着他走近,忽然指着他腰间,低声道:“老板,你的衣服弄脏了”
林枫愕然低头,果然看见一块巴掌大小的血迹,在雪白的衣料上格外醒目。他的神情微微有些恍惚,想不起什么时候被溅上了这块血斑。即使已经成了屠宰者,也不希望在自己的身体被血液染脏
泰姆注视着他的神情,忽然咧嘴一笑:“您上车换衣服去吧只是苦了我了,又得处理这么多东西嘿这些该诅咒的东西鼻子还真灵啊”
林枫抬仰望,看见一个黑点在上空盘旋,正寻找机会冲下来大快朵颐。
阿不思多,竟想当着他的面吃死人肉
算了反正,都沦落了
林枫的脸上笼罩起一层冷漠的笑意,抬腿钻入了车厢。他觉得有些累了,就闭上眼睛,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他的意识从朦胧中醒转,是听见泰姆正有节奏地敲击着车厢前部的木板。这个家伙,从来不用睡觉的吗
林枫往外探了一眼,一片灰蒙蒙的,不知到了什么时候。这一觉居然睡得如此安稳,他感觉状态比平日还好了几分。不久前杀的那些人,似乎没在心里留下什么阴暗的印象,或者说,自己的心已经麻木到了那种程度
泰姆听到了他的响动,带着愉悦的语气说道:“老板,我们就要到了。您先吃点东西,等到了黎明就是苍梧梭出没的时段,您只需要抓两条就够了”
“苍梧梭,好像被归为土系的蛇类魔兽吧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是那个丘陵”
“呵呵,您一猜就中”
在丘陵地带捕捉土系魔兽,就算是林枫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那块地区久经苍梧梭经营,早已经被涂抹上了剧烈的毒性。林枫必须穿上厚重的曦兽皮靴子,戴上严实的手套和面罩,还得屏住呼吸、封住皮肤与外界的能量交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灵活性。
苍梧梭甚为滑溜,一感觉到不对就钻入土中,地面到处都是松软的缝隙,可以方便他们捕食和逃避。石缝间的草叶甚至具有攻击性,拼命往他的靴子里面刺,还好被他的灵觉即使现,否则真有可能赔在这儿了。
这一块的毒虫小兽也都是经过变异后的品种,各个都沾着几分毒性,有的酸液还能腐蚀衣布。总的说来,这是个极其艰难危险的任务,自从布起就没有哪个佣兵团有兴趣尝试。泰姆选择了它,莫非还是一个考验
林枫心里微微有些反感,但提着两条苍梧梭回来时终究还是没有说什么。泰姆如果聪明到能够把握人心,相信就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的事了。
第二百零五章偶逢
一个多月以来,他们俩几乎将蒙城周边的几百里地都清理了一遍。风狼、仇舍、苍梧梭、憾地蜥蜴、星奕狐这些介于中级与高级之间的魔兽,都在雇主们的委托中成为了两人腰囊里叮当响的金币。最惊险的时候,他们曾在荒莽的夏利群山中遇上了一头地行龙,这头极具攻击性的凶兽几乎将泰姆撞得骨断筋折。但是在这些辛劳的奔波之后,就迎来足享余生的财富和渐起的声名。
他们已经完成了上百个任务,使得红宝石佣兵团成为了西莱公国境内仅有的五个a级佣兵团之一,一时间如横空出世,不仅在佣兵公会内大享盛名,甚至还引起了许多贵族的注意。
诞生时就已经是c级佣兵团,一个月的时间横扫蒙城附近的魔兽群,以几近圆满的成功率拿下上百高级任务,在人们措手不及之际一跃而为佣兵公会五巨头之一,红宝石的经历简直可以写入西莱公国的传世史书之中,让吟游诗人们编造出一个完美英雄来。
人们对于神秘的红宝石佣兵团所知不多,只晓得以“奸猾”著称于蒙城的泰姆先生是这个佣兵团的代理人,传闻他身后的老板是一位足以与秦公子匹敌的少年天才。
佣兵公会里已经有好事者布了探寻红宝石佣兵团幕后老板资料的任务,只要描述出姓名年龄和外貌,就能毫不费力地得到1o个金币的赏金,由最基本的资料到详尽的爱好、专长、职业等级等特征,最多可以拿到两百枚金币的巨款。
泰姆先生已经不满足于仅从佣兵公会接取任务,也开始从事于为贵族们寻找珍贵魔法材料的行动,经常出入高贵的府邸。据林枫所知,泰姆还在悄悄收购一些奇怪的东西,譬如布赖恩子爵的字画、五色蝠的倒钩等等。
“泰姆,你的过去好像挺神秘啊我听到许多佣兵谈起过你,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你的来历。你不是本地人吗”
“老板,您的目光真是比老鹰还锐利,我确实不是本地人。不过对于您来说,我就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苍蝇,只能拾取一点点狮子吃漏下来的肉屑。无论苍蝇的故乡是哪个粪坑,它身上又沾上了多少大便,都不足以让您费心啊”
“泰姆在酒桌上说出这样的比喻,实在很倒胃口”
“哈哈,老板,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来,为了红宝石的明天,我们干了这杯”
高脚杯碰在一起出清脆的叮当声,一如他们满载的金币。纯净的液体震荡出小小水花,顺着剔透的杯沿淌下。两人相视而笑,眼中却都蒙着一层用以掩饰的膜。人心难测,不如举杯共酌。包厢太小,容不下这诸多思絮。
午后,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