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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了,所以我发芽了,
那时的我不知世间枯荣变化,
只想努力开出一朵又香又美的花。
你来了,所以我爱了,
在那个盛夏的那个早上的那道篱笆下,
我是一朵又香又美的花。
”
李谦照样唱得很好。
作为歌手来说,他的年龄在那里摆着,声带还没完全稳定下来,低音不够沉,但足够的细腻,拿来诠释周嫫的歌,虽然跟原唱不好比,但也足以称得上别有一番风味。
对方那位经理显然听得很满意。
于是,历史性的,对方居然同意让李谦来试唱三天。
当然,没有工资的。
只有试唱结束对方决定让他驻唱,才会把这三天的工资给补上。
但李谦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但是,约定了每天下午七点到八点来试唱一个小时之后,当他走出这家的店门,仍是毫不犹豫的走向了下一家。
一直到找到至少一家确定可以驻唱的地方之前,他都不会停下。
而事实上,尽管只有下午两点到五点这一段时间适合登门自荐,但过去的两天,他跑了足足四五十家店了,尽管大多数被拒绝,但还是有大约六七家答应给回话。
而今天,他也是一口气走完了两条街,先后进了二十多家酒楼、餐厅,直到五点都过了,这才转身回家。
或许明天,他还要去不远处的另外两条街继续寻找机会。
而就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接到了廖辽的电话。
第四十三章我们的歌下
同样是七月十三日,下午。
京城,长生唱片公司总部。
廖辽推开录音室的门走出来,急切地问:“怎么样”
录音师递过一支耳机来,说:“不错,我觉得比前几次录音的效果还要好。”
廖辽还不及带上监听耳机,赵美凤却已经摘下耳机来,她的眉头微微皱着,仰着脸问:“廖辽,你真的就对这首歌有那么大的信心这种轻摇滚的路子不是没人走过,现在也有人正在走,但是还没有哪一首过有什么好成绩的”
廖辽点点头,很认真地说:“我喜欢这首歌,我相信会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喜欢。”
赵美凤听出了她语气中的坚决,虽然这种坚决的口气她已经不止一次从廖辽口中听到过了,但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下一次。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一样。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微微摇了摇头。
廖辽自己作曲和编曲的第一首单曲发行之后,虽然销量并不是多么的大,但是在乐评人那里、以及在整个音乐圈子里,却是备受好评。尤其是她的声音、她的唱功,低音醇厚自然,中音清澈透亮,高音区却又微微带了一点点沙哑,极富质感――用圈里某位乐评人的话来说,这样天生的一副好嗓子,这就叫祖师爷赏饭吃
而有了那一首单曲之后,整个音乐圈子不少人都在期待她的第一张正式的录音室专辑。也正因此,郑总才会豪爽地直接批给了八十万的制作经费,希望能够把廖辽一举推起来,并带动整个唱片公司的女艺人,也正因此,她才成为了自己、乃至整个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别说自己了,就连郑总都曾亲自出面帮她邀歌、帮她抢歌。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就在于,廖辽从第一张单曲开始,就是以一个唱作人的姿态出现的,在签约制作第一张专辑之前,她也一再要求,这张专辑她虽然不担任制作人,但所有的歌曲必须是她同意了才可以加入专辑的――也就是说,她事实上是制作人之一。
而现在,正是廖辽手里的这个不受限制的选歌特权,使得包括她赵美凤、包括郑总和整个长生唱片,都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进吧,廖辽如此固执己见,让她们实在是很难对这张专辑的销量给予什么厚望,退吧,合约在那里,钱也已经花出去了
“唉”
赵美凤在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心想:“早知道就不该把她的权限给到那么大,现在可好,要是这张专辑卖不动”
重新戴上耳机,听着里面传来的那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她忍不住再次微微皱起眉头,心想:“这种风格,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一分多钟之后,廖辽摘下耳机扭头看过来,“赵姐,你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
抛开整个音乐市场对这种轻摇滚风格的不认同的话,这首歌当然很好
它的词并不复杂,它的曲子也称不上多棒,但平凡中却自有一种打动人心的真情实感,再经过廖辽这把独特的好嗓子给诠释出来,只要不是昧着良心说话,就连赵美凤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歌现在呈现出来的整体效果,真的是相当好听。
有韵味、有余味、有回味
其实光这一首歌就已经录了三四天了,每一遍出来的效果都算不错,即便以赵美凤那严苛的眼光来看,第二天的时候录的那几遍,就已经足够的好了。
只不过廖辽一直觉得还没达到最好状态,那她这个制作人就只能陪着她继续一遍遍的录。
这个时候,赵美凤闻言略想了一下,说:“我觉得已经可以了,其实要我说的话,我觉得前天下午的那一遍,比这次的效果还要好。”
廖辽点点头,脸上连一丝儿笑容都没有。
相处一年多了,赵美凤也知道,她就是这么个人:不写歌、不唱歌、不讨论专辑,她就是个大小孩儿,爱说爱笑爱闹腾,跟谁都能嘻嘻哈哈论哥们,但只要牵涉到音乐、牵涉到这张专辑的制作,那她就会变得无比认真,连玩笑都很少开。
想了片刻,廖辽跟录音师说:“吴哥,你再给我放一遍,我仔细听听。”
录音师答应了一声,见廖辽戴上了耳机,就按了播放键。
廖辽拿到编曲之后不久,伴奏就做出来了,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