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三十二则(十三)(2 / 2)
“振业之”指推动命理学的发展,反映了朱熹对徐端叔技艺的认可。
“得于有生之初者”强调命运的先天性,与“赋与分量”共同体现了传统命理学中“先天定数”的观念。
此句隐含朱熹对命理学价值的肯定,认为其能揭示人生的本质规律。
原文:
富贵荣显,固非贪慕所得致。而贫贱祸患,固非巧力所可辞也。
译文:
富贵荣耀并非通过贪求羡慕就能获得,贫贱祸患也不是凭借机巧之力可以推脱的。
注解:
“非贪慕所得致”“非巧力所可辞”强调命运的不可抗拒性,体现了儒家“乐天知命”的思想。
朱熹认为,人的境遇由先天禀赋决定,后天努力虽重要,但无法改变根本的命运轨迹,这与命理学中“先天为主,后天为辅”的观点一致。
原文:
直道而行,致命遂志,一变末俗,以复古人忠厚廉耻之余风,则或徐君之助也。
译文:
秉持正道行事,不惜牺牲生命以实现志向,改变末世的不良风气,恢复古人忠厚廉耻的遗风,或许能得到徐君的助力。
注解:
“致命遂志”出自《周易·困》,意为舍弃生命以达成理想。
“末俗”指当时社会的衰败风气,朱熹希望通过命理学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回归传统道德。此句将命理学与儒家伦理结合,赋予术数以社会教化的功能。
原文:
虽然,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臣言依于忠,夭寿固不贰矣,必修身以俟之,乃可以立命。
译文:
尽管如此,与人谈论孝道时应劝其尽孝,与人谈论忠诚时应劝其尽忠。
无论寿命长短都应专一不二,唯有修养自身以等待天命,才能真正安身立命。
注解:
“夭寿不贰”出自《孟子·尽心上》,强调无论寿命长短都应坚守道德原则。
“修身以俟之”体现儒家“尽人事,听天命”的态度,认为通过修养德行可顺应天命。
“立命”指确立人生的根本,呼应孟子“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的思想。
原文:
徐君其亦谨其所以言者哉。
译文:
徐君也应当谨慎对待自己所说的话啊。
注解:
“谨其所以言”是朱熹对徐端叔的告诫,强调命理学不仅是预测工具,更需承担道德责任。
此句体现了儒家“慎言”的主张,要求从业者在运用术数时保持审慎,避免因不当言论误导他人。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以上内容围绕朱熹对命理术数的认知与主张展开,核心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命理术数的基础与学习难度:以人出生年月日时的“干支纳音”为推算依据,可预测吉凶寿夭穷达,此术看似浅近,实则因依托“阴阳五行”(其屈伸消息、错综变化极复杂),研习者难通精微。
2.禀赋差异的本质:人与人贤愚贵贱的不同,源于先天禀受的阴阳五行之气存在“昏明厚薄、毫厘之差”,这种细微差异造就了人生轨迹的区别,其原理不易理解。
3.徐君的命理实践认可:徐端叔有儒家背景,懂阴阳五行之理,且对命理术数用心密微,故推算多能应验;君子向他请教,既能认可其术、助其振业,也能明白人生先天禀赋有定数的道理。
4.命运态度与道德要求:富贵非贪慕可得、贫贱非巧力可辞,主张人应“直道而行、致命遂志”,借命理术数助力改变末俗、恢复古人忠厚廉耻之风;同时强调无论寿命长短,都要坚守“孝”“忠”等儒家道德,通过“修身”等待天命以“立命”。
5.对命理从业者的告诫:提醒徐端叔需“谨言”,明确命理术数不仅是预测工具,更要承担道德责任,避免误导他人。